《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》
文章摘要:10月27日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002755.SZ,以下简称“奥赛康”)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审核,由于未能充分披露境内外行业政策变动对标的资产的影响,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,不符合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三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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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作者:张悦 曹学平 张悦 曹学平
作者单位:张悦 曹学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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